终身寿险并非仅限于被保险人身故后才能领取保险金,其资金领取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核心赔付条件
- 身故赔付
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含疾病、意外、自然死亡),受益人可获赔合同约定的保额,但需满足条款中的免责限制(如自杀、故意犯罪等情形不赔付)。 - 全残赔付
部分终身寿险产品约定,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全残(如丧失基本生活能力),即使未身故也可获赔保额。
二、生前资金领取方式
- 减保领取现金价值
增额终身寿险允许通过减少保额的方式领取部分现金价值,但减保后保额和保费按比例减少,通常限制每年减保不超过初始保额的20%。 - 保单贷款
可申请贷款至现金价值的70%-8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不影响保单效力。 - 退保领取现金价值
退保可一次性领取全部现金价值,但可能因早期现金价值较低导致经济损失。 - 附加功能提取
- 若产品包含万能账户,可部分提取账户价值(需注意手续费限制);
- 分红型产品可按合同领取分红,但金额不固定。
注意事项
上述领取方式均可能影响保单后续保障功能或收益,例如减保会降低保额,退保则终止保障。具体操作需以合同条款为准,且不同产品规则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