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四川省DRG付费的相关条目及付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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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分组目录和DIP病种库:四川省的DRG付费采用了统一的DRG分组目录和DIP病种库。这些目录和库包含了各种疾病诊断和治疗方式的分类,以及对应的付费标准。例如,开展DRG付费的市(州)统一执行四川DRG分组目录;开展DIP付费的市(州)统一执行四川DIP病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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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四川省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DRG和DIP分组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对分组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各地也要结合本地的医保结算数据和基金运行情况,调整和确定适应本地的基准点数(分值)和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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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单议: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住院时间长、施治费用高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实行特例单议。各地要按季度组织专家对特例单议病例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实行按项目折合成点数(分值)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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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谈判机制:四川省建立了协商谈判机制,由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制定总额、点数(分值)、系数等核心要素。医保部门要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质控、分组及结算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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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四川省加强了全省支付管理子系统的功能应用,完成了DRG/DIP功能模块配置、点数系数测算、计算规则设置、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了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规范性、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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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四川省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协议管理。对于查实高套点数、分解住院、推诿病人等违规情况和结算清单/病案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管。
以上就是四川省DRG付费的相关条目及付费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