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保卡在南京住院就医的相关政策、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 政策概述
泰州市医保已与南京市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卡通”。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南京市的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以及省中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直接刷卡就医,无需垫付费用。
2. 异地就医备案
根据江苏省医保政策,参保人员需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 备案材料:
- 本人身份证
- 医保卡
- 异地居住证明(如暂住证、居住证等)
- 如有转诊需求,需提供参保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
- 备案流程:
-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 经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在南京市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3. 直接结算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南京市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省中医院等。
- 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在备案后,可按照“参保地政策、南京医保目录”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4. 报销待遇与比例
- 起付标准:
- 同一结算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 15日内因同一病种再次住院,免收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城镇职工医保:
- 起付标准以上至1.5万元(含),报销91%;
- 1.5万元以上至9万元(含),报销95%;
- 9万元以上,报销95%。
-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2%。
- 城镇职工医保:
5. 注意事项
- 备案要求:务必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否则可能无法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定点选择:确保选择的南京医院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院无法直接结算。
- 急诊抢救:如因病情危急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抢救,需在5日内到泰州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
- 报销时限:出院后需及时核对费用明细,确保无误后完成结算。
- 咨询确认:如有疑问,可拨打泰州市医保中心电话或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6. 额外提示
- 在南京就医时,请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等必要证件,以便办理住院手续。
- 出院时,需仔细核对费用清单,确保所有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以下链接: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