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保异地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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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 对于普通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一般为300元(具体可能因医院等级等因素有所差异),首次报销90%,二次及以上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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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 起付标准为1200元(具体可能因医院等级等因素有所差异),报销比例一般在35%-70%之间。
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个人身份等因素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扬州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