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元/年。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退休人员基于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慢性病: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在职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0%,参加国家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同步增加报销20%。
- 门诊特殊病:对于规定的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95%。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连续合理治疗至痊愈(未有间断为一次,一般不超过7天),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年内累计最高报销500元。
- 门诊慢性病: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超出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年度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25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5000元封顶。
- 门诊特殊病: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75%。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建议您在需要时向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报销比例可能因具体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种类以及是否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者访问泰州本地宝等官方网站查询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