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内蒙古自治区的延迟退休方案遵循国家统一部署,采取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 延迟退休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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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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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 最低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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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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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弹性提前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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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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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 其他待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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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后,职工的医疗保障待遇将作相应调整,以保障其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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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规定,对延迟退休的职工其他福利待遇进行相应的调整,如住房公积金、年假等。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逐步延迟退休年龄,缓解劳动力市场的压力,同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福利。建议职工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相应的规划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