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急诊医保异地结算指南如下:
无需备案情况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需备案情况及流程
- 备案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或 “随申办市民云” 等线上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 “随申办市民云” 为例,打开 “随申办市民云”(APP、支付宝小程序),在首页搜索栏中搜索关键词 “异地就医”,选择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服务,点击进入办理。
- 备案步骤:选择备案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 后,点击【开始备案】按钮;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备案信息提交后,可以看到备案人的基本信息,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按钮,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的要求,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