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通常基于监测数据或物料衡算,具体公式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源类型而异。以下是常见的计算方法及示例:
1. 基于监测数据的通用公式
适用于有废气浓度监测数据的情况:
排放量(kg)=1 (干燥标态)C×Q×t×10−6
- C: 污染物浓度(mg/m³,需标注是否折算为标态干燥气体)
- Q: 废气流量(m³/h)
- t: 排放时间(小时)
- 10⁻⁶: 单位转换系数(mg→kg)
示例:
某工厂烟气中SO₂浓度为200 mg/m³,废气流量5000 m³/h,年运行8000小时:
年排放量=200×5000×8000×10−6=8000kg=8吨
2. 燃料燃烧源污染物排放(以燃煤为例)
二氧化硫(SO₂)
SO₂排放量(kg)=燃煤量(t)×硫分(%)×转化率(80%)×2×1000
- 转化率:煤中硫转化为SO₂的比例(通常取80%)
- 系数2:S→SO₂的摩尔质量比(64/32=2)
示例:
燃烧1000吨煤,硫分1%,转化率80%:
SO₂排放量=1000×1%×80%×2×1000=16,000kg=16吨
3.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
适用于溶剂使用或工艺过程:
VOCs排放量(kg)=溶剂使用量(kg)×挥发率(%)×(1−治理效率%)
- 挥发率:溶剂使用中VOCs的释放比例(参考行业系数)
- 治理效率:废气处理设施的去除率(如未治理则为0)
4. 颗粒物(PM)排放
PM排放量(kg)=活动水平×排放系数
- 活动水平:如燃煤量(吨)、原料处理量(吨)等
- 排放系数:参考《污染源普查系数手册》或行业标准(如燃煤锅炉PM排放系数为1~10 kg/t煤)
注意事项
- 单位统一:浓度、流量、时间需统一为标态(标准温度和压力)。
- 数据来源:优先使用实测浓度,若无数据可参考排放系数或物料衡算。
- 修正因素:需考虑含氧量、湿度等对浓度的修正(如烟气折算公式)。
- 行业差异:不同行业(化工、钢铁、电力等)的排放系数差异较大,需查阅特定指南。
如果需要具体污染物(如NOₓ、CO、重金属等)或行业的详细公式,请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