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的计算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可用的数据采用不同的方法。以下是两种常见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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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排放浓度、排放空气体积和排放时间的计算:
- 公式:排放量(kg)= 排放浓度(mg/m³)× 排放空气体积(m³)× 排放时间(h)÷ 1000。
- 其中,排放浓度是指单位时间内单位空气体积内颗粒物的质量,通常以mg/m³为单位;排放空气体积是指颗粒物从源头排放到大气中所占据的空气体积,通常以m³为单位;排放时间是指颗粒物从源头排放到大气中所用的时间,通常以小时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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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排放速率、生产天数和日工作时间的计算:
- 公式:废气实际排放量 = 排放速率 × 生产天数 × 日工作时间 × 10-3 或 废气实际排放量 = 排放浓度 × 标杆流量 × 生产天数 × 日工作时间 × 10-9。
- 其中,排放速率是指单位时间内排放的颗粒物质量,通常以kg/h为单位;生产天数是指实际生产的天数;日工作时间是指每天的工作小时数。
需要注意的是,颗粒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法需要参考相关标准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