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量可根据排放速率通过以下方法计算:
一、基础计算公式
废气排放量 = 排放速率 × 排放时间
其中:
- 排放速率:单位时间内的废气排放量(如 kg/h、g/s);
- 排放时间:排放持续的总时长(如小时、天)。
二、实际应用中的扩展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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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生产周期的计算
- 废气排放量 = 排放速率 × 生产天数 × 日工作时间 × 10⁻³
(适用于排放速率单位为 kg/h,计算结果单位为吨)。 - 示例:若排放速率为 50 kg/h,每月生产 2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则月排放量为:
50 × 20 × 8 × 10⁻³ = 8 吨
。
- 废气排放量 = 排放速率 × 生产天数 × 日工作时间 × 10⁻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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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换算注意事项
- 当排放速率为 mg/s 或 g/h 时,需通过系数转换为统一单位(如 kg/h 或 t/a)。
- 例如:1 g/s = 3.6 kg/h,1 mg/s = 0.0036 kg/h。
三、不同场景下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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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法
直接采用公式:
E = V × T × 10⁻³- E:实际排放量(吨);
- V:排放速率(kg/h);
- T:排放时间(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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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若需符合环保税或排污许可要求,需根据监测频次对排放速率取平均值,再代入公式计算。
四、关键参数说明
- 排放速率获取方式:可通过自动监测设备、手工监测或产污系数推算;
- 时间范围:需与实际生产周期一致,如连续生产按小时累计,间歇生产按实际运行时间统计。
通过上述方法,可根据已知的排放速率快速推导出废气排放量,适用于环保合规性评估、排污申报等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