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排放量计算公式通常根据不同的污染物和监测方法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有组织废气排放量计算公式:
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有组织废气排放量
对于主要排放口具有手工监测数据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 — 核算时段内废气有组织排放口第j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单位为吨(t);
- — 核算时段内第j项污染物实测平均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³);
- — 核算时段内第j项污染物标准状态下干烟气量,单位为标立方米每小时(Nm³/h);
- — 核算时段小时数,单位为小时(h);
- — 主要排放口数量。
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有组织废气排放量
对于采用自动监测数据的有组织废气排放量,计算公式通常为:
或
有组织废气许可排放总量计算
有组织废气许可排放总量通常依据许可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准排气量、主要产品产能确定。如果无规定的基准排气量,也可按照许可排放浓度、风量、年生产时间确定。
其他行业或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量计算
对于其他行业或污染物的有组织排放量计算,可能需要参考相应的行业技术规范或标准。例如,石化行业VOCs排放量的计算可能需要参考《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
以上公式和方法仅供参考,具体计算时请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环境工程师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