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扶金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一些特扶金的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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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
- 扶助标准:具体标准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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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
- 扶助对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 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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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制度
- 扶助对象: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并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且尚未治愈或康复的人员。
- 扶助标准:对鉴定为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对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对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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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特困生补助情况
- 北京市:每生每年5000元。
- 上海市:每生每年5000元。
- 广东省:每生每年2500元。
- 陕西省:每生每年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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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的特扶金
- 椒江区:每人每月可以领到1200元“特扶金”,夫妻俩一年可以得到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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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户的补贴情况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城市和乡村统一每人每月1280元。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农村每人每月978元,城区每人每月1222元。
-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农村集中供养,每人每月800元;农村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70元。
特扶金的具体金额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 information,建议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