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生育津贴金额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和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
- 计算基数 :
-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照3倍计算;如果低于60%,则按照60%计算。
- 计算天数 :
- 顺产的基本产假为98天,天津市额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计算公式 :
-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示例计算
假设某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一位顺产的孕妈:
- 生育津贴 = 8000 ÷ 30 × 128 ≈ 33280元。
假设某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000元,一位顺产的孕妈:
- 生育津贴 = 11000 ÷ 30 × 128 ≈ 46933元。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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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企业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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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育津贴金额低于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60%计算;高于3倍的,则按照3倍计算。
天津的生育津贴金额因个人和单位情况而异,但大致在25600元至46933元之间,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生育情况和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