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管县的撤销情况较为复杂,以下是详细的信息:
河南省直管县的设立与撤销历程
- 1.设立背景:2011年6月,河南省政府开始进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巩义等10个县(市)被选为试点县(市)2013年11月26日,河南省印发《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省直管
- 2.省直管县的特点:河南省的省直管县改革较为彻底,不仅在财政方面实现了省直管,还在司法、管理体制、群团组织等方面也实现了省直管省直管县在经济指标上表现较好,如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指标均高于一般市管县(市)
- 3.撤销过程:2018年1月1日起,河南省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结束了省管县体制此次改革后,省直管县的党委及党委部门、法检两院、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接受所在省辖市领导、指导,但政府方面的财政权、项目安排、立项、资金拨付等仍由省直管
- 4.现状:目前,河南省仍有部分县(市)保留省直管县的体制,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郑州市的巩义市和新乡市的长垣市在2018年结束了省直管县体制
总结
河南省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经历了从设立到部分撤销的过程。尽管部分县(市)结束了省直管县体制,但仍有部分县(市)继续保留省直管县的体制。此次改革旨在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如果你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