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的社保可以在东莞住院报销,以下是具体情况:
异地就医备案相关情况
-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办理该备案后,在东莞住院可享受与惠州同等的医保待遇,按惠州的医保政策进行报销。比如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 6 个月后,住院政策内费用支付比例为 95%;参保居民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 95%,二级医院 85%,三级医院 75%。
- 异地转诊人员:经惠州当地定点医院同意转诊转院到东莞住院的,其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惠州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与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相同。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东莞因急诊抢救住院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惠州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报销比例同上述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
-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东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惠州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 20 个百分点。即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 75%,居民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 75%,二级医院 65%,三级医院 55%。
报销方式
- 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因病在全国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凭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办理联网结算医院入院手续,出院时结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再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 手工报销:因意外伤害、生育分娩或中止分娩、保胎住院等不可联网结算的情况,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含社保所)办理报销。
在东莞住院使用惠州社保报销,建议提前了解惠州医保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准备好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