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年限可以转深圳。
适用情况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适用相关转移规定。
转移条件
- 参保人在深圳已经建立了新的社保账户并且正常参保。
- 参保人在广州的社保处于停保状态。
- 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转移流程
- 参保人在离开广州前,到广州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停保手续,并要求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参保人携带上述凭证以及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 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与广州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可以在深圳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转移结果。
注意事项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将其在异地已中止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
- 转入本市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加异地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 省内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暂不支持国家医保平台线上办理,可以登录市社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选择 “转移申请管理”—“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也可以持转出地出具的医疗转移凭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至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