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保定点药店新规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综合了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服务管理等多方面调整:
一、电子处方流转监管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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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处方电子化
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处方,禁止接受纸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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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处方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需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时,由统筹地区报省级医保部门备案,延长不超过3个月。
二、医保支付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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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额度提升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降至400元/人,医保支付比例提高至70%,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升至420元,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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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扩大
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校/养老机构等限内部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门诊统筹定点管理。
三、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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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店管理
2025年暂不新增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有药店需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处方,且需遵守药品追溯码全场景应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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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追溯码全场景覆盖
全国所有省份需在2024年底前完成药品追溯码试运行,2025年6月底前实现应采尽采,打击串换、倒卖医保药品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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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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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需规范电子处方操作,禁止以物代药、现金套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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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发票管理,杜绝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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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及时处理参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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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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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药店分类 :药店需在显著位置标注医保定点资质等级(A级为统筹药店,普通药店无此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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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优化 :通过医保直接结算减少患者自付金额,例如普通门诊统筹患者自付比例降至10%。
以上新规旨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