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7 月起北京社保缴费标准基数及比例如下:
企业职工
保险类型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上限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6821 元35283 元16%8%失业保险6821 元35283 元0.5%0.5%工伤保险6821 元35283 元0.2%-1.9%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6821 元35283 元9.8%2%+3 元(大额医疗)
按照基数下限计算,企业职工最低社保缴费为每月每人 2526.78 元,其中单位缴费合计 1807.57 元,个人合计 719.21 元。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可在 6821 元至 35283 元之间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人员,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7056.6 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352.83 元;如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364.2 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 68.21 元。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月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 576.32 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保险类型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上限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7057 元3528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