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辽宁省带病返乡(优抚)政策如下:
一、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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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辽宁省属于国家调整后的10个省份之一,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每月可领取基础生活补助,标准为 4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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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补助
中央财政对辽宁等10个省份的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每人每年提高补助标准450元,提至每人每年5670元。
二、医疗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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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与医疗救助
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按属地原则参加基本医疗保障,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可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和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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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认定
若患病未达到残疾等级标准,但病情相当于十级以上残情,可参照系统慢性病认定流程申请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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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调整机制
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补助标准,建议退伍军人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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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基础生活补助与退休金不冲突,但需注意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的叠加补贴政策。
四、申请条件
需满足《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即服役期间患病且未达到残疾等级评定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提供军队医院证明即可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央及地方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