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障是 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 。
-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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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过医疗保障部门评估合格,并与医疗保障部门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这些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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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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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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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1名注册在该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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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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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财务、统计信息、医疗质量安全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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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支持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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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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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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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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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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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合格后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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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医保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 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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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医疗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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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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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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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对经济困难或特殊疾病患者提供医疗费用减免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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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之上的额外保障,由用人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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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是具体的医疗机构,这些机构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与医保部门签订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可报销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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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多种保障措施,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