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直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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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就医的城乡居民和参保职工,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检验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一般诊疗材料费、常规耗材费等,但不包括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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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不同的医疗定点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在职职工的支付比例为60%左右,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高出5%,在65%左右。具体如下:
- 一级定点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6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0%;
- 二级定点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
- 三级定点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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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且单次门诊报销金额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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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间:门诊报销政策的报销时间为就医后90天内,逾期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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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和封顶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起付线标准和封顶线标准是一样的,起付线为200元,封顶线为2500元,即在200元至2500元之间的门诊医疗费用是可以申请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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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就医皆可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
以上就是关于甘肃省直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