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类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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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
在异地长期居住(如退休人员持异地房产证或居住证、在职职工持劳动合同及外派证明)或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备案后,可享受与大连本地同等的门诊和住院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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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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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支持“免申即享、自动备案”,异地住院时直接联网结算,无需额外备案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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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但可报销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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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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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仅临时异地就医可报销住院费用,普通门诊需通过参保地门诊慢特病审核认定后,在异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才能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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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已通过大连市或辽宁省定点医院认定的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等病种,无需异地备案,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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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比例 :根据医院级别和病种不同,报销比例有所差异,具体以大连市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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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可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查询最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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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忘记携带社保卡,部分医院支持使用电子凭证或补卡后结算。
四、政策优势
大连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已达95%以上,且支持全国联网结算,异地门诊慢特病患者就医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