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2014 年定额管廊相关标准在后续有更新和调整,且相关文件较多,难以以一览表形式简单呈现。以下为你介绍相关标准的主要内容及适用情况:
相关标准文件
-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 号):是 2014 年颁布的基础计价依据,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价。
- 《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8〕212 号):为满足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需要编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适用于湖南省城镇范围内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 2014 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使用。
取费标准
- 管廊结构主体工程: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 号)中 “道路、桥涵、隧道” 计费标准执行。
- 土石方工程:按照湘建价〔2016〕160 号文中 “机械土石方” 计费标准执行。
- 打桩、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按照湘建价〔2016〕160 号文中 “机械打桩、地基处理、基坑支护” 计费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湖南省开始执行 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年颁布的相关文件及与之配套的取费文件、补充定额、解释说明等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