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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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报销70%,个人承担30%,每人每年报销限额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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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但未达到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标准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90%比例报销,每名患者年度最高报销高血压200元、糖尿病3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最高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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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 一类门诊特殊疾病: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肝硬化失代偿期等29种疾病。治疗该类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年度支付限额内按60%报销。
- 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将病情稳定后,可在门诊治疗的20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如恶性肿瘤、慢性白血病等。治疗该类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支付。
达州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门诊类型有所不同。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