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3年流产假规定根据流产时怀孕周期不同分为四档,具体如下:
-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
- 产假天数:不少于20天
-
怀孕满2个月但不满3个月流产
- 产假天数:不少于30天
-
怀孕满3个月但不满7个月流产或引产
- 产假天数:不少于42天
-
怀孕满7个月引产
- 产假天数:不少于98天
补充说明
-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金额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标准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 其他保障:用人单位不得因流产、生育降低工资福利或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承担生育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