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交保险免责协议是 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一方的承诺或双方协商一致而免除。
即使员工签署了不交保险的免责协议,企业仍然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企业违反这一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被追讨未缴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
员工签署的任何放弃社保的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社保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用人单位不能因员工的放弃而免除自己的缴纳责任。
因此,建议企业不要尝试通过签订员工不交保险免责协议来规避法律责任,而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