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遂宁市生育保险报销的缴费时间要求及待遇标准如下:
一、缴费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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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2个月
需在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不含除生育保险关系正常转移外的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需满足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连续缴费满6个月但不满12个月:仅能按定额标准的30%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 若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可按定额标准的100%报销。
二、报销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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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 顺产限额:4200元
- 剖腹产(难产)限额:6010元。
- 产前检查费:不超过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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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女职工:顺产按158天计发,难产/剖腹产按173天计发。
- 男职工:按20天计发。
- 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申领,且享受期间需保持参保状态。
三、注意事项
- 报销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申请,且需提供参保备案证明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