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的产假政策,剖腹产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基础产假:
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新疆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60天奖励,因此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58天的基础产假。剖腹产增加天数:
如果是剖腹产(即难产),则可在15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15天,总计为173天。多胞胎情况:
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以再增加15天产假。
补充说明
- 适用范围:以上政策适用于符合新疆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 政策依据:国家法定产假98天,加上新疆自治区额外奖励的60天,以及剖腹产或难产增加的15天,共同构成了新疆的产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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