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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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疗机构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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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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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80%(县二级65%、市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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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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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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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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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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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及省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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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为15,000元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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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70.84%,且包含大病保险,累计报销额度可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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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他城镇居民等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可能更高(如50%)。
三、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请注意,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