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地区公积金提取的最新规定:
宣城市
- 扩大 “互提互助” 政策适用范围: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贷款的,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且其父母、子女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还款本息。
- 放宽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限:购买自住住房,在产权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可按年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并享受 “互提互助” 政策,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上述两项提取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同时,在该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高于 90% 时,暂停执行上述政策。
鞍山市
- 优化全款购房提取政策:每套房产可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为申请日前一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总房款。
- 优化欠缴职工提取政策:取消欠缴单位必须补齐欠缴住房公积金才能提取公积金的限制。
-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取消有过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记录的,不得以租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北京、上海、武汉等地也有各自的公积金提取规定。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存在差异,具体的提取条件、流程和额度等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