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会因就医地区级别、是否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备案手续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大致情况:
- 省内异地就医
- 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备案手续:二级医疗机构起付金 500 元、报销 6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金 1000 元、报销 60%。
-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报销比例降低 10%,即二级医疗机构报销 5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 50%。
- 跨省异地就医
- 经转院或备案:一级定点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 400 元 / 次,报销比例 75%;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 800 元 / 次,报销比例 70%;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 1200 元,报销比例 60%。
- 出院前未办理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不区分医院级别,起付线为 2000 元,报销比例为 30%。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大致的报销比例范围,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各地州市政策微调而有所不同。同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手工报销执行 “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