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采样是环境监测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多种标准和技术要求。以下是关于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采样标准的详细信息。
采样设备和材料
采样设备
- 颗粒物采样器:用于采集颗粒物样品,常见类型包括皮托管平行测速自动烟尘采样仪和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 烟气采样器: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样品,如氨、氯化氢、硫化氢等。
- 吸附管:用于采集苯系物等有机气体。
- 采样气袋:用于采集有机气体。
防护设备
- 安全设备:包括安全绳、安全帽、口罩、面罩、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高温防静电手套和防静电服。
- 其他设备:如温度计、压力计、流量计等,用于测量排气参数。
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采样位置
- 位置选择:采样点应设置在固定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前或后的废气排放口。
- 气流方向:采样点应垂直于气流方向,确保采样代表性。
采样点数目
- 圆形监测断面:根据烟道直径,采样点数量不同,最小测点距离烟道内壁25mm。
- 矩形或方形监测断面:采样点数量根据监测断面面积确定,最小面积不小于0.1 m²。
采样时间和频次
一般要求
- 连续采样:废气的采样以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
- 特殊情况:对于间断性排放,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等间隔采集2~4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
特殊规定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按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 污染事故排放监测:按需要设置采样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
采样步骤和注意事项
采样步骤
- 检查采样孔:确保采样孔内径、长度符合要求,无积灰。
- 连接仪器设备:正确连接采样器和设备,检查气密性。
- 测定排气参数:测量排气温度、水分含量、氧含量、压力、流速等。
- 采样操作:将采样探头插入排放管道,启动采样器,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时间、采样体积等。
注意事项
- 设备校准:采样前对采样器和皮托管进行校准,确保准确性。
- 气密性检查:每日采样前对采样设备进行气密性检查,确保无漏气。
- 样品处理:采样结束后,及时取出采样探头和捕集装置,避免污染。
质量控制要求
校准和检查
- 流量校准:每日采样前对采样设备进行流量校准,确保准确性。
- 气密性检查:每个样品采样前,压力传感器置零,检查采样嘴方向与实际烟气流向之间的偏差。
样品处理
- 样品保存:采样后,低浓度采样装置采样嘴立即套上专用的堵套。
- 样品增重:保证每个样品的增重不小于1 mg,或采样体积不小于1 m³。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采样标准涉及采样设备、采样位置和时间、采样步骤和注意事项、以及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确保采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是获取可靠监测数据的关键。相关标准和规范如GB/T 16157、HJ/T 397和HJ 836等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指导。
有组织废气采样点的设置原则
有组织废气采样点的设置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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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垂直管段: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避免设置在烟道弯头、阀门、变径管等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以确保气流稳定,提高监测结果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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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要求:
-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
- 对于圆形烟道,颗粒物CEMS和流速C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4倍烟道直径,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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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孔的设置: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以防止杂物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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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平台的设置:应为检测人员设置采样平台,确保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并设有1.1m高的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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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干扰因素:采样位置应避开烟道内的涡流、挡板、支撑架等可能影响气流稳定的因素,确保采样点的代表性。
废气颗粒物采样过程中常见的误差来源及控制方法
在废气颗粒物采样过程中,误差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包括采样设备、操作方法、环境条件等。以下是对其详细分析以及相应的控制方法:
误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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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设备误差
- 仪器不准确:采样仪器如烟尘采样仪、分析天平等未经过定期校准或校准不当,导致测量结果不准确。
- 设备老化或损坏:长期使用导致设备性能下降,如采样泵功率不足、滤筒破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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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误差
- 采样位置不当:采样点选择不合理,未避开弯头、阀门等影响气流稳定的部位,导致样品不具代表性。
- 等速采样问题:采样速度与烟气流速不匹配,导致样品浓度偏差。
- 采样时间不足:采样时间过短,未能充分捕集颗粒物,导致结果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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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条件误差
- 温度和湿度影响:环境温度和湿度的变化会影响颗粒物的吸附和脱附,进而影响测量结果。
- 气流波动:烟道内气流的不稳定会导致采样体积和浓度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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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和滤筒误差
- 滤筒质量问题:滤筒材质不均匀、易破损或失重,导致样品损失或结果偏差。
- 试剂不纯:使用的试剂如滤筒、干燥剂等不纯,引入额外的颗粒物或化学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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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误差
- 操作不规范:采样人员的操作习惯、技能水平差异会导致采样过程中的误差。
- 记录和数据处理错误:采样数据的记录和处理不当,如时间、流量等参数记录不准确。
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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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校准与维护
- 定期对采样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 使用高精度、稳定性好的设备,减少仪器本身带来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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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采样操作
- 严格按照标准方法选择采样位置,避开影响气流稳定的部位。
- 采用等速采样技术,确保采样速度与烟气流速一致。
- 控制采样时间,确保充分捕集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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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控制
- 在采样过程中,尽量保持环境温度和湿度的稳定,避免大幅波动。
- 使用保温、除湿等辅助设备,确保采样环境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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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高质量试剂和滤筒
- 选择质量可靠、批次一致的滤筒和其他试剂,减少因材质不均带来的误差。
- 在高湿度或高温环境下,使用特殊的滤筒或采样方法,防止滤筒破损或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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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员培训
- 对采样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
- 在采样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误差。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的技术规范
以下是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的主要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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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 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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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 详细规定了在烟道、烟囱及排气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监测的手工采样和测定技术方法,以及便携式仪器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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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 提供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是进行废气监测的重要技术依据。
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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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 提供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基本原则、监测方案制定、监测活动实施、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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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
- 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废气排放监测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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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
- 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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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 详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确保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