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2023年10月1日实施的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度体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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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重保障”机制
新规将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统一纳入保障体系,其中职工医保分为一档(原一档)和二档(原二档与三档),居民医保覆盖在园学生、大学生及未参保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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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非在岗职工参保限制
在校少年儿童、大学生及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居民可自动纳入居民医保,无需额外参保。
二、缴费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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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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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下限6733元,上限33666元,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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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档:下限11221.7元,上限33666元,费率1.5%(单位1.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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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以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费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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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优化
职工医保一档保持8%费率(单位6%、个人2%),二档降至2%(单位1.5%、个人0.5%)。
三、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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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额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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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从年社平工资的5%提高至6%(约9334元),退休人员提高至7%(约10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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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提高至2333元,取消单项诊疗项目120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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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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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门槛线,余额可自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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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通过个账返还少儿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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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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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试点
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延迟退休,但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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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与门诊慢性病管理
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强化门诊慢性病种认定和管理。
以上新规通过扩大保障范围、优化缴费机制、提高报销额度等措施,提升了市民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