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陕西省宝鸡市的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整合工作早在2017年就已经开始实施,标志着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将享受到更加公平、便捷和优质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自2020年起正式施行,这表明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实现了全面整合,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得以全面实施。在更早的2016年,陕西省就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计划将全省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最新的信息,截至2025年,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运行多年,并且在不断地优化和完善中。例如,在2024年底至2025年初期间,针对门诊统筹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门诊统筹年累计支付限额,并取消了每日(每次)支付限额。这些变化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城乡居民,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陕西宝鸡的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确已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并且该体系正在持续改进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政策细节或者具体的报销流程,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访问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