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湖南省医保特殊门诊政策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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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数量增加:城镇职工医保病种增加至42种,城乡居民医保增加至45种。还将国家公布的罕见病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纳入了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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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及特门病种待遇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特门报销比例由原来统筹支付50%提高至70%,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的个人自付负担减少了20%。其中,苯丙酮尿症等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也有所提高。患有多种疾病的参保病人可以申报并享受多个病种的特门待遇。除十种特定病种需要定期复审外,其他特门病种暂时按原待遇自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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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申报流程及申报时间:申报资料包括近半年内的住院资料、身份证原件、门诊记录病历原件等。申报时间方面,长沙市医保参保患者每月1-10日可办理,湖南省医保参保患者则需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1-10日办理。初审鉴定由指定医师进行,经医疗保障局审核后,次月反馈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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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及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有最高报销额度。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能给予参保人员的最大实际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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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保障:享受特殊门诊待遇的参保人也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同一笔费用不重复享受待遇,报销额度分开累计结算报销。湖南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评审程序。现有43个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并确定每个病种的报销比例和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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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职工医保实施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改进。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增加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以上就是湖南省医保特殊门诊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