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计生特扶金的最新消息:
2025 年各地计生特扶金标准及政策
- 安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国家统一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270 元、340 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 300 元、200 元、100 元的扶助金。
- 浙江浦江:女方年满 49 周岁,未满 60 周岁的;或年满 60 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800 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9600 元 / 人。女方未满 60 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 60 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0 元,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 12000 元 / 人。
- 河南信阳:独生子女残疾的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 11040 元;失独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 14160 元。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夫妻一次性发放每人 10000 元的救助金(仅对新申报确认对象的一次性救助)。
- 安徽黄山歙县: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 800 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 690 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以时间先到为准)。
资格确认相关改进
安徽寿县在 2025 年改进失独伤残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新增对象确认时,村(居)评议申报后,县乡两级同时入户核实,避免多次上门;在认真组织村(居)评议的基础上,不进行公示。往年特扶对象年审,可与开展帮扶和春节慰问活动结合起来,并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宣传政策,组织他们及时申报,提高政策落实及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