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计生奖扶政策主要包括针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以及部分地方针对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说明: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政策背景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是国家层面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经济支持。湖北省对此政策进行了具体实施,主要针对农村居民中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适用对象
-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 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 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条件
- 农村居民户口。
- 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无超生行为。
- 符合子女状况要求(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 达到年龄要求(年满60周岁)。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一定的经济补贴。具体补贴金额和发放方式由地方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地方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
政策背景
部分地方(如宜昌伍家乡共同村)结合国家政策,针对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制定了额外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旨在鼓励生育。适用对象
- 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 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
申请条件
- 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时,需已办理《结婚证》。
- 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也可享受补贴。
-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现家庭子女数。
- 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补贴金额
- 生育二孩:一次性补贴20000元。
- 生育三孩及以上:一次性补贴50000元。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子女出生后1周岁以内向村委会主动申报,逾期将无法补领。
三、总结与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适用于符合年龄、子女状况等条件的农村居民家庭;地方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则适用于合法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申报流程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需向村委会或当地计生部门申报。
- 地方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需在子女1周岁以内主动向村委会申报。
政策差异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更注重对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的长期支持。
- 地方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则侧重于短期鼓励生育的经济支持。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申请流程,建议联系当地村委会或计生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