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特扶政策主要内容
一、经济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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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
- 国家统一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2022年提标至460元),死亡家庭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2022年提标至590元)。
- 安徽省标准:城乡统一为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部分市(如合肥)提标至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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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
- 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分别不低于520元、390元、260元(国家2022年标准);安徽省地方财政在此基础上翻倍,分别达600元、400元、200元。
二、生活保障
- 住房保障:
- 城镇家庭优先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农村家庭优先纳入危房改造。
- 低保与救助:
- 符合条件家庭纳入城乡低保,特别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重大意外事件可申请临时救助。
三、医疗保障
- 参保代缴: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 三重保障: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家庭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四、养老保障
- 参保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获缴费补贴。
- 优先供养: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优先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五、其他扶助措施
- 精神慰藉:建立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节日慰问等。
- 资格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未再生育/收养,且符合户籍、年龄等要求。
六、政策衔接
- 已享受奖励扶助且符合特扶条件的对象,全部转入特扶范围。
- 农村特扶对象年满60周岁后仍执行特扶标准,不重复享受奖励扶助。
(注: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调整,以地方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