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西的最新产假规定,剖腹产产假的具体天数如下:
1. 国家规定的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对于难产(包括剖腹产),可增加15天产假。
2. 广西地方政策补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女方可额外增加50天产假。因此,剖腹产产妇在广西可享受的产假天数为:
- 基本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
- 难产增加:15天
- 地方增加:50天
总计:163天。
3. 其他补充信息
- 男方护理假:男方可享受25天护理假。
- 哺乳假:最长可享12个月,期间工资福利不受影响。
4. 总结
在广西,剖腹产产妇可享受的总产假天数为163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含难产增加的15天)和地方额外增加的50天。男方还可享受25天护理假,哺乳假最长12个月,工资福利不受影响。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