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 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670 元。
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分类资助:
- 全额资助人员:特困人员、重度(1-2 级)残疾人员、无依法收养子女的失独人员及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重点优抚对象及义务兵父母参保,予以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 定额资助人员:低保对象、防贫监测对象按 90% 定额资助,个人缴费 40 元;脱贫人口中的其他脱贫人口按 60% 定额资助,个人缴费 160 元。上述人员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