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各地每年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平均工资的60%)和上限(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例如,深圳市2025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 养老保险:
- 深圳户籍:单位缴纳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4492元。
- 非深圳户籍:单位缴纳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4492元。
- 医疗保险:
- 职工一档医保: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上下限分别为33666元和6733元。
- 职工二档医保: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上下限为33666元和6733元。
- 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按6409元/月的标准计算。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缴费基数为本人申报的月工资收入,上下限为33666元和6733元。
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通常在每年的7月份左右进行,调整后的基数会一直沿用至次年的6月份。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的详细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