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产检假是指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或旷工处理。以下是产检假的具体假期安排:
1. 产检假假期安排
-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健康培训等。
- 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及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 法律依据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按病假、事假、产假或旷工处理。
3. 其他注意事项
- 工资支付:产检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依法支付工资,产检假应视为正常出勤。
- 地方差异: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检假的具体天数或安排有所调整,建议参考当地政策。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确认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