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产检假的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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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1—6个月 :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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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6和第7个月 :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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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8个月 :可享受2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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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9个月以上 :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因此,产检假在1到6月并不是每月一天,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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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个月:每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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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个月:每月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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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个月:每月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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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个月以上:每月4天(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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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前6个月,每月有1天产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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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7个月,每月有1天产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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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8个月,每月有2天产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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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有4天产检假(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合理安排产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