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差旅费报销标准根据费用类型和人员级别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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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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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 :市、县40-80元/天,特殊地区60-1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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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内 :40元/天(2020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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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外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地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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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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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如厅局级):一般地区100元/天,特殊地区12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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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以职务级别对应的标准限额内选择经济便捷的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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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价格波动时,住宿费上限可上浮(具体比例由市财政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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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伙食补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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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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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 :市、县40-80元/天,特殊地区60-1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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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内 :100元/天(2020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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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外 :按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地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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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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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自行用餐发票或接待单位付款凭证,每天至少提供1次有效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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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有效凭据的天数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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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内交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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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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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 :50元/天(一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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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省内其他市 :8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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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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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定额补助法,凭有效票据按标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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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产生的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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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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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 需在出差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凭证,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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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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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贵金属、乘坐飞机等特殊需求需提前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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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出差可参考综合补助标准或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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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综合了财政政策及本地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以单位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