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最新的生育津贴政策,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1.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 = 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 30(天)× 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
- 正常生育:98天。
- 难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 其他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 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流产:400元。
- 顺产:2400元。
- 难产或多胞胎:4000元。
- 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2. 申领条件
- 基本条件:
- 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
- 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 特殊情况:
-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3. 申领流程
- 免申即享:自2023年起,滨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实现“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部门将直接发放生育津贴,无需额外申请。
- 线下办理:
- 办理地点: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9月):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 冬季(10月-4月):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生育津贴申领表。
- 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4. 政策亮点
- 优化流程:通过“免申即享”机制,大幅缩短津贴发放时间,提高便利性。
- 覆盖范围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更广,更多职工能够享受到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联系滨州市医保局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