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白银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以下是具体内容的整理与说明:
一、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年度支付限额
- 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诊所)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支付限额从2024年的150元提高至160元。
报销比例
- 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70%。
- 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0%。
起付标准
- 不设起付标准,且门诊日诊疗基金支付限额取消。
二、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病种范围
- 自2025年1月1日起,甘肃白银市门诊慢特病实行全省统一病种目录,共68个病种(包括63个全省统一病种和5个陇南市选择纳入的病种)。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含放化疗)、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被细分。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 高费用病种(如血友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等)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90%。
- 其他病种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85%。
- 居民医保:
- 高费用病种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80%。
- 其他病种报销比例保持70%不变。
- 职工医保:
年度支付限额
- 患有两种以上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年度支付限额在两个病种中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增加500元。
三、政策执行时间
-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调整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 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仅限于政策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目录的医疗费用。
- 参保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认定手续,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报销流程,可参考白银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