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丽江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涉及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大类,具体报销比例和待遇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2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 报销比例: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报销:
- 慢性病: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
- 单一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在2000元左右,患多种疾病时,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约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
- 特殊病:
- 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0%。
- 部分特殊病(如尿毒症、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
- 慢性病:
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不设起付线。
- 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
- 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300元,糖尿病或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600元,与门诊统筹共同累计年度最高限额为2400元。
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
- 报销比例:
门诊特殊病报销:
- 涉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慢性病、特殊病等。
- 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有所调整,具体需备案认定。
三、政策适用范围
- 城乡居民医保:适用于丽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职工医保:适用于丽江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
四、注意事项
起付线:
-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30元,二级及以上60元。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一级及以下20元,二级40元,三级60元。
备案要求:
-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
异地就医:
- 自2025年1月1日起,外出就医需先备案后结算,可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备案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