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购药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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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凭处方购药 :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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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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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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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55%。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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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凭处方购药 :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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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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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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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65%。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武汉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目录中的乙类项目时,个人需要先支付10%的费用,剩余部分再按照上述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