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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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一些多发病、常见病,以及需要长期在门诊就医且费用相对较高的疾病治疗或者门诊小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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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年度起付线三级医院为300元、二级医院为1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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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超出年度起付线以上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三甲医院60%、三乙医院65%、二级医院7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退休人员三甲医院65%、三乙医院70%、二级医院7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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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金额: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报销金额为: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人员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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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具体根据各地政策不一。
以上是宁夏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