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保胎假是否从产假中扣除的问题,需结合法律条款和地方政策综合判断:
一、法律层面的规定
-
产假与保胎假的分界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可增加产假。但 法律未对“保胎假”作出明确界定 ,仅将产前15天纳入产假范畴。
-
流产产假的特殊规定
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保胎假的处理方式
-
不从产假中扣除
保胎假不属于生育行为,法律未将其纳入产假计算。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且经医疗机构证明需保胎,用人单位 不得以产假名义扣除 保胎假。
-
可能按病假处理
部分地区将保胎假视为病假,但需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若按病假处理,用人单位可依法享受病假工资待遇(通常为工资的60%-100%)。
三、权益保障建议
-
协商与证据留存
女职工应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建议保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
-
地方政策参考
不同地区对育儿假、产假有具体规定,例如辽宁等省份明确将育儿假纳入法定假期,但与产假合并计算。建议结合所在地区政策,主张合法权益。
-
法律救济途径
若用人单位违规扣除产假或降低工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 保胎假不应当从产假中扣除 ,但需注意地区政策差异及医疗证明的必要性。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